就恶意
透支信用卡行为而言,其
立案的具体标准设定如下:在涉及款项金额达到人民币伍万元且不足人民币五十万元的情况下,应判定为“
数额较大”;而针对涉及款项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的情况,则应被视为“
数额巨大”;至于涉及款项金额高达人民币五百万元及以上者,便可被定义为“
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此处所提及的“
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需综合考虑到持卡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与意愿、申请并使用
信用卡的详细情况、透支资金的实际用途以及透支之后的具体表现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