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时,我们通常会遵守一个名为“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
简单来说,这个原则就是指,提出医疗事故主张的那一方,往往需要承担起举证的责任,通过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
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并且这种过错与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们也会采用
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
例如,当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或者是故意隐瞒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甚至是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这些重要的病历资料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就必须对其自身并无过错进行举证。
总的来说,具体的
举证责任分配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因此,作为患者,您有必要关注并收集整理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证据,例如病历、检查报告等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