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对在延迟阶段所欠付的
债务利息进行双重支付,其详细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将主债务中的非一般的债券利息部分进行计算;
其次,根据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比率,乘以在延迟履行期间内没有被偿还的主债务金额;
最后,二者相乘便可得出我们需要支付的债务利息总额。
至于延迟履行期间的起始日期,通常是从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指明的
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计算的。
然而,如果该有效法律文书没有给出特定的履行期,那么就有必要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的是,在整个计算过程中,我们需要清楚地知道金钱债务的确切金额,并且精确地确定延迟履行的起止时间,这样才能
保证计算出的结果具有高度的准确性以及
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