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之后,法院通常会在接收到
诉讼书后的一个月内宣告案件开始审理,最迟不能超过一个半月。
但是,当案件面临以下特殊情况时,需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批准或者同意,才能够将审理周期进一步延长一个月:
1. 地处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且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
2. 涉及重大
犯罪团伙的案件;
3.
流窜作案且案情复杂的案件;
4.
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取证难度较大的案件。
此外,若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
补充侦查,并在补充侦查完成后将相关材料移交至法院,那么法院将会重新计算
审理期限。
总的来说,具体的开庭日期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排期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