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逃逸行为的认定,主要存在如下六大情形:
首先,肇事者在明知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仍选择驾驶车辆或者丢弃车辆以逃避事故现场;
其次,肇事者自认为对事故没有责任,从而驾驶车辆脱离事故现场;之后,若肇事者存在饮酒驾驶或者
无证驾驶的疑问,尽管进行了
报警处理,但是并未在现场听从安排等待处理程序,而是舍弃车辆后再次返回事故现场的行为也是被判定为逃逸行为的;除此之外,如果肇事者已经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但并未进行事故报告并且无正当理由地离开医院的也会被视为逃逸;另一方面,如果肇事者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却在治疗过程中故意留下
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电话号码后擅
自离去的同样构成逃逸行为;
最后,肇事者如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时逃跑,同样属于逃逸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逃逸行为的认定,需要根据涉案具体案件的多重因素以及详细
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然后由有权执法的机构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准确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