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执行裁决前,执行法官有可能与被告进行电话沟通。
此举主要目的在于预先提醒被告关于准备实施的
强制执行行动,引导其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便规避潜在不利法律后果。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是一项必然的流程,如果被申请人拒绝合作、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发生时,执行法官依旧有权直接采用
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裁决的启动依赖于已然产生效力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当申请人依规定
递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发起
执行程序后,法院将会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展开执行行动。
在此期间,执行法官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通告方式以及执行时机。
总的来说,执行法官是否选择进行电话通告需全面考虑诸多综合因素才能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