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之法律
法规,如若双方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于法定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至人
民法院进行
诉讼处理。
在此需特别指出,该十五日期限具有确定性与固定性,并不因任何因素而导致期限的中断、中止或者延长。
假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那么由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将正式生效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故此,期内存疑的责任方务必充分做好求证
证据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的法律适用以及诉讼策略等细节问题,仍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全面深入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