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况下,从提
起诉讼到收到
传票的时间并无确切的规定。
在
立案之后大约 5 个工作日之内,法院便会将
诉讼状的副本送达给被告方,而自被告方收到
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其必须在 15 个自然日以内
递交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被告方的答辩状后,会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到原告手中。
随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自身的工作调度,来决定开庭的具体日期及时间段,并会将该传票送达至双方
当事人。
这整个过程所需耗费的时间大约为 1 个月左右,但是也有可能会更加延长,这要取决于法院所处理的案件数量以及工作效率等因素。
如果案件适用于简易审理程序的话,那么所需的时间则可能会缩短一些。
总的来说,从提起诉讼到收到传票的时间跨度可能是两三周,也可能长达一两个月甚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