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保证期间超过两年之期的
保证事项时,首先必须明确保证方式究竟为一般保证抑或
连带责任保证。
倘若是一般保证,那么在所约定的保证期间之内,倘若
债权人并没有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或者提交
仲裁申请,则保
证人将得以解除其
保证责任;反之,如果债权人已经启动了
诉讼程序或者提交了仲裁申请,那么在此情况下,保证期间将会适用于
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如果这是一项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在所约定的保证期间之内,只要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承
担保证责任的请求,保证人便可解除其保证责任。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约定过长的保证期间可能会导致
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增加。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法律
法规以及公平原则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决定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范围。
总而言之,具体的
赔偿计算数额需要依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和
证据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