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内,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所导致的
侵权行为,其是否需要向受害方做出
赔偿,主要取决于该
当事人在实施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之时所处的精神状态及其
监护人的相关状况。
如若精神疾病患者在无法正确识别或不能有效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下给他人带来了损害后果,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得以确认,那么他无需对该次事故产生的
民事赔偿责任负责,但是必须由其
法定监护人严格履行看管与治疗的义务。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其监护人未能依规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则需负担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
反之,若精神疾病患者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实施了侵权行为,那么他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应涵盖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及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