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涉及到
故意伤害罪,按规定,在公安部门的
侦查阶段内,适用
刑事拘留措施的期限不得超出37天的法定最长时限。
在警方进行侦查期间,若发现特殊情况,
拘留期限可以适度延长1至4天。
另外,对于那些存在流窜做案行为以及反复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
犯罪嫌疑人,上报检察院申请
审查批捕的期限则可能延长至30个自然日内。
检察院方面亦应在接到公安部门提交的审查
逮捕报告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仅作为临时性预防性措施而非最终惩罚手段使用,在后续案件进程中仍将继续经历
审查起诉及审判流程。
最后的定罪裁决必须结合全案
证据及具体事实予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