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
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而在处理
子女监护权的确立、
财产分配方案以及
债务分摊规则方面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后,便需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
然后,应当向当地的
婚姻登记部门提出
离婚请求,在经过批准的平稳期限内(即从申报日开始的30天内),若双方任何一方未能亲自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颁发
离婚证书,这将被视作是对
离婚申请的撤销。
当冷静期限结束之后的第三个30天里,若双方都亲临婚姻登记机构再次提交申请,只要符合各项规定,该机关将立即进行记录和审核,同时颁发离婚证书。
若是选择通过
司法途径来解决离婚事宜,那么在采用
简易程序时,
审理期限通常限定为三个月;使用普通程序时,审理期限则通常在六个月左右。
然而,鉴于办理
离婚手续主要依赖个人意愿,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