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对于判决不准
离婚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若无新的情形或理由,则在六个月之内,原告再次提
起诉讼时,法院不予受理。
然而,若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理由,那么就不受到六个月时间限制的约束。
例如,被告有严重的过错行为、双方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等等。
当首次提出离婚请求遭到驳回之后,若已经过了六个月的时间,并且未出现上述所述的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原告便可再次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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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