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明文规定,关于薪资欠款纷争的
仲裁期限划定为一整年。
该仲裁期限的起点时间为应诉人已知晓或理应知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犯之时开始算起。
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对由于欠发
工资而引发的争议,
劳动者有权提起仲裁,且不受前述一年仲裁期限的约束;然而,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则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不得延误。
在此需特别提醒各位,倘若您不幸遭遇了薪资
拖欠的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着手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据、出勤记录等等,以期更好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您还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或者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