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医疗保险期内,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未能予以
续签,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
医疗保险期是我国法律赋予
劳动者在生病或
因工负伤时享有的一段特殊保护期。
在这段时间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所载明的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得擅自
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同时,针对劳动合同期限已临近届满的情况,原则上来说,应将劳动合同顺延至受保人的医疗保险期限结束为止。
如果企业在受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期内未能及时续订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原有的劳动
合同义务,或者向其提出支付
赔偿金的请求。
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通常以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则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服务年限为准,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