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数额判定标准,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其所进行的烟草制品经营活动达到以下规
定金额:第一个是
非法经营额需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或
违法所得额达到了一万元以上(含);第二个则是相关单位在没有取得相应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活动,其经营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含),或者违法所得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含)。
另外,如果某人/单位进行非法经营的卷烟数量达到了二十万支以上,或者曾经因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而在过去的三年时间内受到过两次以上的
行政处罚,但他们再次从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并且金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构成了
非法经营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判定标准可能还会受到地区差别和案件具体情况的限制。
实践中的司法裁决会根据各类因素做出全面公平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