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常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倘若需进行检验或鉴定,那么应在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若遇到复杂情况,例如事故成因难以查清等问题,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事故
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时间安排应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处理进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