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
诉讼威胁之时作出非法的财产转移之举,其目的在于逃避
债务偿还义务,这种行为称为“恶意资产逃避化”。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如果此种行为被确认为具有恶意性以及对
债权人利益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债权人有权向当地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请求撤销这一财产转移行动,进而把已经转让出去的财产再度追回来并用于补偿债权人的债务。
然而,债权人必须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实这样的
资产转移具有恶意性并且对他们的权益有不利影响才能达到诉讼目的。
反之,倘若这些资产转移是基于合法的商业交易活动,价格合理且没有任何逃避债务的不良意图,那么通常情况下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因此,是否能够恢复原有的资产状况及其用途,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全面考虑法律
法规和相关证据的支持后再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