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1"
赔偿方式的诠释中,“N”常常被理解为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供职年限。
当涉及到计算平均
工资时,所谓的平均工资则专指劳动者在接触或者终结劳务合约之前的12个月份里的总收入。
这其中涵盖了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
延长工作时间的薪水、特定境况所支付的报酬等等各类包含现金形式的收入。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下项目通常不纳入平均工资的计算范围之内:
1. 劳动者相应的
社会保险款项;
2.
劳动安全保护的相关支出;
3.
福利费用;
4. 终止劳务合约之时所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费用;
5. 按照规定未被列入工资总额的其他各项费用。
接下来,只需把以上所有应当计入的收入加总并除以12,便可得出劳动者在接触或者终结劳务合约之前的12个月份里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