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押金能否被退还及其性质判定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通常情况下,当
租赁协议中明确载明了退还押金的具体条款,并且
承租方已经达到或超过这些要求时,出租方仍然拒绝返还押金,那么这种做法很有可能会被定义为
违约行为。
从法学角度来说,这是
违反合同规定的民事义务行为。
作为
受害人,承租方应当依照合约中的规定,赋予自己追求出租方
违约责任的权利,要求其偿还押金并对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然而,如果出租方蓄意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坚决不肯归还押金,而且金额巨大,那么他们可能会涉及到侵占罪的指控,这便属于
刑事犯罪的范畴。
总的来说,对于此类问题的性质判断,必须结合具体事例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