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租赁协议中涉及到的
违约金具体数额的问题,首要关注点在于协议中是否存在相应具体条款。
若合同之中确实对此有所约定,那么应当依照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
倘若在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进行明确规定,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来看,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往往会以
违约行为给出租者带来的实质
经济损失作为基石。
此处涉及的损失实际上包含了直接损害以及预期
可得利益的损失两大部分。
在现阶段的实践操作过程中,两个月期限内的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可以参考剩余租约期间内的租金总额、为重新寻找到合适租客所付出的合理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斟酌后衡量制定。
一般而言,无论是由法院还是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都会基于公平原则与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然而,总的原则仍然是,违约金的设定应当能够充分补偿出租者因违约行为而蒙受的经济损失,同时又不能过分超出实际损失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