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均由被执行方负担。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会向被执行方征收
执行费用。
然而,若申请人愿意自行先行垫付此类费用,待执行完毕之后,此笔费用将由被执行方支付给申请人。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金额未超过人民币 1 万元的案件,每宗需缴纳 50 元;若执行金额介于 1 万元至 50 万元之间,则按照 1.5%的比例进行收费;若执行金额超出 50 万元至 500 万元范围,则按照 1%的比例进行收费;若执行金额位于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区间,则按照 0.5%的比例进行收费;而当执行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时,则按照 0.1%的比例进行收费。
倘若
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以致
执行程序被迫终止,那么先前垫付的费用有可能无法得到全额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