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至 4 级
伤残津贴通常是长期且持续的福利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当
劳动者因公负伤导致身体残疾程度被评定为 1 至 4 级时,将被维持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同时退出现有的工作岗位,享受到相应等级的伤残津贴福利待遇。
这笔款项将会有
工伤保险基金每月负责进行支付。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倘若
工伤员工抵达法定
退休年龄并且成功办理了
退休手续之后,其所享有的伤残津贴将不再继续发放,而是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转而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之总额,我国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补足其中的差额部分。
总而言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1 至 4 级伤残津贴可以被视为是终身性的经济保障福利,但这一标准可能会因特定情形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动作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