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关合同未进行
续签却仍然保持着其
法律效力时,关于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计算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关注并依据固有的原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内容来处理。
假设原有合约中对此类状况有所明确的阐述,那么便应严格遵守先例;然而如果其中并无相关条款的说明,那就需要我们对违约行为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合约之完全履行程度及其他诸如此类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地考虑与评估。
通常来说,
赔偿金这部份的具体额度应以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作为基准,同时兼顾到合同的履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的因素,最终由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根据公正原则和诚信原则进
行权衡与确定。
值得我们特别强调的是,假如在继续实施履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形成了全新的实质性的
合同关系,并且对违约金有了新的约定,那么同样应该按照新的协议内容来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