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辆汽车发生碰撞事故且其中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负有全责的一方保险公司通常会依照以下流程展开理赔工作:首先,全责方必须于第一时间内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
报案。
保险公司将指派专员实地调查并对损失区域及损失数额进行确认和评估。
针对受害方因为事故产生的诸如车辆修复费用、
人身伤害治疗费用以及因事故导致的
误工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在此期间,在现行的
交强险责任限额框架之内进行
赔偿支付。
倘若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无法覆盖所有损失,则将会启动商业性质的
第三者责任险继续进行补充赔偿。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保险赔偿情况一般会严格遵循相关的
保险合同条款约定。
对于一些不符合规定或者超出保险合同涵盖范围的费用,例如车辆的折旧损失、非
医保药物治疗费用等等,保险公司可能出于免责考虑而拒绝赔偿。
另外,如果经查实全责方在事故中涉及到
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行驶等保险公司免赔情形,那么保险公司也可能选择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