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之下,婚姻感情出现裂痕而导致
分居两年,这通常被认为是法院裁定夫妻情感破裂的关键参考因素之一。
然而,
分居并非提
起诉讼要求
离婚的必要前提条件,
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向法庭提出相关诉求。
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提及的“分居”其实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独立发展个人生活方式的情况。
此外,婚姻感情恶化仅仅是导致分居的唯一理由,因工作调动、身体疾病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分居不应计入在内。
对于主张分居事实的一方来说,他们有义务提供相应的
证据以支持其论点,例如租赁房屋协议、
证人证言等等。
总的来说,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会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以此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彻底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