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之下,由于仅仅饮用酒精饮料直接引起的生命终结,这通常并不被视为属于
意外伤害险的保障范畴之内。
意外伤害险所承保的“
意外事件”,必须同时满足来自外部环境的侵袭、突发性的发生,以及非自愿或是无法预料的结果,以及不是因为疾病或其他
故意行为带来的不幸事件这四项附属条件。
饮酒行为本身,作为个体心理的欲望反应,通常是完全自发性和自愿的行动;然而,过度滥用酒精所可能引发的身体损害,往往是能够被人类预先观察到的。
然而,如果在酒后离世并不是仅仅由于饮酒本身引发的,而是由于喝醉之后经历了无法预见的意外伤害事故(例如,在正常行走过程中遭遇到由高处重物无意识滑脱而引发的意外打击),在这种特定情境下,这样的情况才有可能符合意外伤害险的赔付资格和条件。
然而,具体地认定是否应当给予
赔偿金,还需要综合考虑
保险合同中的细致条款、实际发生事故事件的详细情况等诸多复杂因素,以作出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