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纠纷的
一审诉讼过程中,倘若被告接到
传票后,未能合理解释而故意拒绝出席法庭聆讯,那么法院便可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缺席审判的裁决。
然而,法院对于
离婚案件的缺席审判通常会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对待。
即便被告未到场,法院仍然会根据原告所提交的
证据及陈述展开深入的审理工作,最后根据审判结果作出判断。
判决书将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送达到被告手中,一般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
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被告未能出庭可能导致其丧失答辩与质证的重要机会,这无疑会严重损害他们在下一步维权过程中的利益。
在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亲自到庭参与诉讼,将有助于法院更为准确地查清事实真相,从而能够以更加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