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索求
债务之诉的法律程序,即所谓的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受理费标准,通常是基于
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或价值,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段累加缴纳。
具体而言,若诉讼请求金额未超过人民币 1 万元,则每宗案件需缴纳 50 元的受理费;若诉讼请求金额介于 1 万元至 10 万元之间,则需按照 2.5%的比例缴纳;若诉讼请求金额介于 10 万元至 20 万元之间,则需按照 2%的比例缴纳;依此类推,直至诉讼请求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为止。
此外,若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协议或由
当事人主动申请
撤诉,则受理费将减半收取。
因此,在实际计算相关费用时,您务必明确您的债权金额,以便精确地确定应缴纳的受理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