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对于
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
适用范围主要涵盖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在涉及到新产品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引发的
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应由制造出相同产品的相关单位或个体,对其所采用的产品制造方法并非制造商
专利中所揭示的方法这一事实进行证明;
其次,当该类案件涉及到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他人
人身损害时,应由侵权方承担
举证责任,以证明
受害人故意诱发此种损害的事实;再次,当
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
损害赔偿诉讼出现时,应由侵权方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其具备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且自身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联性;
最后,针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引发的损害赔偿诉讼,应由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自己并无过失。
此外,在涉及到饲养动物致
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案件中,应由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受害人存在过错或者第三人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