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驾车
撞死行人的事件中,相关的
赔偿额度并不存在固有的标准,而是需要依据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确定。
通常而言,这些赔偿项目主要涵盖了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以及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方面。
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指标,并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来说,其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的赔偿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而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则仅能按照五年的期限来计算
赔偿金。
至于丧葬费用,它的计算标准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并以六个月的总金额作为
赔偿标准。
最后,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个项目,应该依据受害者的
扶养人是否失去劳动能力这一实际情况,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这两个指标,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额度。
除了上述几个基本的赔偿项之外,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究竟应为多少,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裁量来加以确认。
最终的
赔偿金额还应当综合考虑到事故责任的划分情况等其他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