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犬类咬伤他人事件中,犬主可能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侵权之责。
依照我国《
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若犬主未能恪尽职责,对己方所养宠物加以妥善安置及管束,从而导致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那么犬主便须对此承担起相应的
侵权责任。
具体赔付范围将包含但不仅限于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支持费用、住院期间食物资助费用等为治疗过程及之后康复阶段所产生的合理开支,同时也包括因为损失工作时间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若受害者因此次事故而致残,犬主要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及
残疾赔偿金;若受害者不幸离世,犬主则要支付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
然而,若能证实此次损害系由受害者故意为之或是存在严重过失所引发,例如故意
挑衅犬只,那么犬主可据此情况减轻甚至免除自身的责任。
然而,在此种情形下,犬主仍需提供充分
证据来证明上述事实。
总而言之,作为犬只的管理者,犬主有责任确保其行为不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