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贪污罪和
受贿罪的定罪和
量刑,需要依据多样化的因素进行。
如贪污或
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
刑罚,同时附带
罚金或者没收
个人财产的
附加刑罚。
然而,具体到刑期的判定上,除了要考虑上述金额之外,还要结合
犯罪行为人的具体情节加以判断,例如是否有
主动投案,检举揭发他人
违法行为的
立功情形,是否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有积极退赃的表现,以及是否给社会带来了重大负面影响等。
如有任何可以减轻其
刑事责任的情节,那么在
定罪量刑时可能就会得到相对较轻的判决;相反,如果存在任何可以加重其刑事责任的情节,那么在定罪量刑时可能就要面临更加严厉的判决。
综上所述,最终的定罪量刑必得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