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并不以造成
人身伤害-即
轻伤-作为必要条件。
所谓的聚众斗殴罪,系团体性的
犯罪事件,且其根本原因在于个人针对他人的怨恨或对更高权力地位的向往等不当原因,而纠集多名施暴者,形成团体,
持械进行冲突,从而破坏
公共安全与风气。
因此,只要存在聚众斗殴这一行为,便有可能触犯此项法律。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在聚众斗殴过程中所造成的人员轻伤及其以上的后果,无疑将加剧惩罚的程度。
然而,即便没有导致人员轻微受伤,只要符合聚众斗殴罪的其他构成要素,仍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参与
斗殴的人数、规模、使用的
暴力手段以及所带来的危害结果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最终的
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