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
诉讼时效期限定为三年。
但如有其他专门法律对此做出特别规定,则应遵循该特别规定而行。
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通常以
侵权受害者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权益受到侵犯以及加害方
身份信息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
值得关注的是,若权益受损时刻已距今超过二十年之久,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维权
诉讼,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并经权益人向法院提交申请,方可考虑延长诉讼时效。
此外,如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例如权益人向加害方提出履行
赔偿责任的要求,或者加害方表示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等,均可导致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因此,建议各位
当事人务必在法定时效范围内积极行使自身的权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