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有机会涉嫌触犯
贪污罪行。
众所周知,贪污罪的
犯罪主体应为
国家公务人员以及那些接受国家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家公有资产的从业者。
对于
劳务派遣方式下的情况而言,倘若被派遣的员工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涉及到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并且他们满足了上述
主体资格要求,那么他们便有可能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非法侵占公共财物,从而构成贪污罪。
然而,若他们的工作职能并不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或者他们并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并不会引发贪污罪问题。
当然,最终判定一个员工是否构成贪污罪还需要深入分析包括主体特性、工作职权、行为策略以及所占有的财物特征等在内的多个维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