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成立所需的条件主要包括:在主体方面,需要是
国家公务员或接受国家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委派管理或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
在主观意识层面,必须存在非法攫取公共财务的明确意图才构成犯罪。
从客体角度分析,贪污犯罪侵害了公私财
物权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行状态甚至包括官员的清廉原则。
而客观方面,贪污
犯罪行为的具体体现就是利用其职权的优势,如侵占、
盗窃、
欺诈或是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公共经济资源。
这里所提到的“运用职务之便”主要是指通过行使本职范围之内对于
公共财物的
管辖、管理或经管的权力以及便利条件进行贪污。
此外,被贪污的财物必须属于
公共财产范畴,其中包括国有资产、
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财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