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未能
批准逮捕之后,对于办理
取保候审的时限,我国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而详尽之规定。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接收到检察院放弃批准逮捕之决定后,应尽快依法启动
取保候审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12个月。
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需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得以顺利侦查完毕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若经检察院审查认定仍有必要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则须再次办理相应的
取保候审手续。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的期限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进展状况及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