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鉴定报告通常无需受害者本人签署认可。
伤害鉴定乃是由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与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严格遵循的相关权威
法规和规范流程所出具的专业性评定结果。
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司法环节中的各类案件提供客观、严谨且科学的依据支持。
然而,作为此事件的受害方,
当事人理应具备知道并理解鉴定结果的权益。
倘若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当事人可依法提起
重新鉴定的请求。
在司法实务中,负责审理案件的主管部门或机构会依法向受害者通告鉴定结论,同时确保受害者能够充分行使知情权及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
然而,签字确认这一环节并未被纳入法定必要手续之列。
综上分析,我们必须关注鉴定的合法、公正性及其对受害者基本人权的保障程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