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民间借贷
诉讼案件之中,常用且具备
法律效力的
证据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
借款合同及
借条、
欠条等书面文件无疑构成了最为直观有力的证据来源。
其次,银行交易记录以及诸如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能够证明款项实际交付状况的凭证亦是举足轻重的。
除以上所述之外,倘若有第三方
见证人能够证实
借贷关系确实存在,那么其提供的
证人证言同样可以被视为有效证据予以采纳。
而当借款事项由
当事人双方经由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通讯手段进行协商与沟通时,相关聊天记录亦可被视为具有法律依据的证据素材加以利用。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于上述各类电子数据证据,我们必须确保其具备完整性和真实可靠性,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篡改、删除等异常现象。
在此,还有必要提醒广大读者的是,所有在场证据应当共同组成一个连贯且完备的证据链条,彼此之间相互印证,从而为借贷关系的确立以及款项实际交付情况提供充足的
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