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
起诉讼而面临被告人无法确定地址或联络方式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尝试通过多种路径来探寻被告人的确切讯息及联络途径,例如寻求其亲朋好友、职业场所等方面的协助。
如果您仍未能成功地将
诉讼文件直接送达给被告人,那么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在发布公告满期后,即被视为已完成了书面材料送达的程序,此时即使被告人未亲自出庭参加审理,法院也有权经由被告人缺席进行判决。
然而,在实施缺席审判的过程中,请务必意识到这有可能为论事真相的揭示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
此外,您还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法院提交与该案有关的
证据资料,以确保您的
诉讼请求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始终维持与法院之间的紧密交流与协作,及时掌握
案件处理进程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