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婚姻解体的
诉讼程序之中,法院有权通过正式的
传票形式将
诉讼通知送达给被告方。
这其中,传票的送达途径可谓多种多样,包括邮寄送达书面传票以及法院工作人员亲自上门送达等方式。
然而,一般而言,仅凭电话通知被告方其已被提起
离婚诉讼的情况并不多见。
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之下,法院的工作人员有可能会先行通过电话与被告方取得联系,以便核实其有效的收件地址或者告知其相关事项,然后再进行正式的传票送达。
当收到传票之后,请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传票上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诉讼活动。
若未能按时出庭应诉,则可能会对您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