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未按约定履行
偿还贷款义务并不必然被认定为
欺诈行为。
然而,如果在此基础上,
贷款人在借贷交易过程中存在着
非法侵占贷款财产的主观意图,通过虚构实际情况、刻意隐瞒关键信息等手段进而获取资金,随后又采取拒绝偿还贷款的举措,那么此类行为便有可能达到
刑事犯罪的程度,并被视为欺诈行为。
然而,倘若在借贷过程中,贷款人并无实施
欺诈之故意,只是由于经济环境不佳或者其他外在事务的影响导致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清偿贷款,那么这样的情形通常属于历史悠久的民事争端领域中的
债务违约问题。
当您面临类似情况时,首要任务便是妥善保存所有与借贷有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借据、转账记录、实时交谈记录等等。
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
还款协议。
若协商无果,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对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
在
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是否构成欺诈行为以及如何裁决还款事项做出最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