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工伤鉴定等级达到十级的员工在继续在单位工作满两年之后
退休之际,他们应该享有的各项
工伤待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是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所确定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额,该数额等于公司一位员工七个月的平均
工资;
其次,当员工正式步入退休生活之时,如果此时的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并自动终止,或者是由于员工个人原因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将有资格获得一次性的
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
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额度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员工退休之后,如果他们的工伤病情再次发作,仍然可以享有与在职期间相同的
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如果退休后所领取的
养老金低于
伤残津贴的水平,那么这个差额部分将会由
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补充。
总而言之,在员工退休之际,必须要密切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
法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全面、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