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并不会改变公司所负担的
债务责任。
变更之前的所有债务仍将由公司
全权负责偿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必须独立承担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清偿所有的债务。
原任法定
代表人在其担任职务期间,代表公司进行的任何行为所引发的债务,都应当由公司承担。
如果原任法定代表人对于债务的形成过程中存在过失,例如违反法律
法规进行
担保等情况,那么他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因此而逃避作为债务主体的责任。
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公司提出债权请求,公司不得以
法人变更为理由拒绝履行债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