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催告期间的所规定的时间周期通常设定为十个工作日。
通常情况下,催告属于法院在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时必须要遵循的
法规性程序阶段之一。
举例来说,在涉及
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过程中,在
行政机关正式向人
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之前,他们必须先进行催告,明确告知
当事人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
如果在催告书签发并送达到受催告方之日起满十个自然日后,当事人仍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那么行政机关便可依据相应职权向其所在地具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书。
然而,对于
民事执行案件而言,如果
被执行人未能按照
执行通知书所载明的义务内容以及时履行法律文书所载明的责任负担,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利查验和了解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所有财产状况。
当执行员接到
申请执行书或是接收移交执行书后,应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事项,同时也可以立即展开
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