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产品销售商对于产品
侵权行为所应承担之
赔偿义务往往需要依据以下基本原则来确定:倘若销售商无法明确指出瑕疵产品的制造厂商或供应商,便须自行承担相关的
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如果销售商能够证明自己在此次产品缺陷问题上并不存在过失,同时又严格按照
法规规定停止销售有潜在危害的产品,那么他们便无需对此进行赔偿。
实际操作过程中,评判销售商应否承担
赔偿责任时,主要会考察其究竟是否已经尽力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例如对产品的来源及质量进行必要的审核等环节。
除此之外,受害者既可选择向产品的制造商寻求赔偿,亦可直接转向产品的销售商要求赔偿。
当销售商完成赔偿之后,如发现该产品缺陷系制造商之责任造成,他们也将享有向制造商追偿的合法权益。
因此,判定销售商在产品侵权赔偿事件中所负责任大小,必须结合各类相关因素进行具体详实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