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帮助诈骗活动无疑属于
犯罪行为之一,将会为此类行为付出相应的
刑事代价。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倘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实施
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
然而,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定罪以及
量刑轻重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到帮助行为的性质、作用、参与程度、所获得的利益状况、以及由此产生的
危害后果等诸多复杂因素。
若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起到了次要、辅助性的作用,则有可能被认定为
从犯,从而得以依法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完全免于
处罚。
尽管如此,网络帮助诈骗的行为仍然是不合法的,此类行为的实施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