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遍的角度来看,遭受
工伤的
劳动者在其伤势经过适当的治疗并趋于稳定之后,如果仍然会有身体残疾或劳动能力受损的状况,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对于骨折类型的伤害,至少需要在受伤后的三个月内进行鉴定;而对于涉及到颅脑和神经系统的伤害,则至少需要在六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伤残鉴定。
然而,具体的鉴定时间还需要根据伤者的康复情况来决定,这一点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最终的确认。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提出鉴定申请的时候,必须准备齐全
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
此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满一年之后,如果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
伤残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们都有权申请对劳动能力进行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