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职工在接受评级鉴定并获取评级结果方面,其所需等待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60天。
依据我国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受
劳动者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算起,该委员会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制定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则可适当延长至90个工作日。
然而,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及伤势复杂程度各异,同时也受到鉴定机构工作效率等因素影响,具体的评级鉴定周期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此期间,建议您务必
保证所提供的工伤医疗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倘若您对于鉴定结果持有异议,那么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您有权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重新鉴定的申请。